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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宁法院顺利执结一起赡养费案件
时间:2014-01-28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分享到:

2009年,刘某的老伴去世后,刘某的儿子李某与其媳妇便分家不再与刘某同住。刘某已年近80岁,生活没有来源,与儿子更是因为赡养费的问题争争吵吵好几年没有结果,多次由村委、当地司法所进行调解,期间也曾达成调解协议,其子李某却始终没有按照协议履行。无奈之下刘某将李某诉至法院,法院判决李某每年支付刘某赡养费2000元,然而李某却仍未履行,刘某遂申请强制执行。该院执行局受理该案后,迅速展开调查,并于同日内将李某在农村信用合作联合的2000元存款扣划至法院账户。刘某表示,自己几年来一直没有拿到的赡养费如今法院只一天时间就为自己执行到位。

该院执行局在节前开通绿色通道,对涉劳动报酬、建筑工程款、给付赡养费、扶养费以及交通肇事等涉民生类案件加大执行力度,申请执行人为困难群体的优先、快速、高效执行,保障当事人过上一个祥和的春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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