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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宁畲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关于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
时间:2006-12-04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分享到:

思想政治工作是法院审判工作和其他工作的生命线。近年来,我院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宗旨,积极实践“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服务大局抓审判,围绕公正抓队伍,思想政治工作不断取得新的进展,树立起人民法院和人民法官的良好形象。为了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工作的决定》,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促进法院各项工作的更好发展,制定本意见。

一、指导思想

加强和改进法院的思想政治工作,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教育和引导广大法官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政绩观,加强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不断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始终忠于党、忠于祖国、忠于人民、忠于法律,加强法官职业道德教育,完善职业道德规范,树立严格、公正、文明、清廉的司法形象。

二、任务要求

(一)充分发挥思想政治工作统领作用。加强和改进法院的思想政治工作,必须始终坚持把思想政治工作摆在法院队伍建设的首位,带动法院各方面工作不断发展。要大力开展党的性质、宗旨、任务和路线、方针、政策教育,坚持思想政治工作的社会主义方向,正确解决好为谁司法、怎样司法这个根本问题。要高度重视法院队伍整体素质的提高,纠正思想政治工作弱化、虚化的不良倾向,规范司法行为,转变工作作风,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满意程度。要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研究法院思想政治工作的新任务和新要求,使思想政治工作主动融入并正确引导法院审判、执行和其他各项工作,充分发挥思想工作在法院各项工作中的统领作用。

(二)不断完善思想政治工作内容和形式。加强和改进法院思想政治工作,必须适应时代发展要求,坚持在内容上求实,在形式上求活。要不断丰富思想政治工作的内容,使其内涵充实、外延多样,既有传统主题,又有时代特色,促进思想政治工作内容由单调向多样转变。要积极探索开展思想政治工作的新形式,形成人人喜闻乐见、个个积极参与的工作局面,促进思想政治工作形式由呆板向鲜活转变。要认真把解决思想问题与解决实际问题结合起来,既防止空谈理论、脱离实际,又防止就事论事、无关宏旨,促进思想政治工作效果由务虚向务实转变。

(三)扎实构建思想政治工作的新机制。加强和改进法院的思想政治工作,必须调动一切积极因素,扎实解决思想政治工作人员不足、力量分散的问题,构建富有成效的思想政治工作机制。要理顺分管副院长“一岗双责”的工作关系,理顺政治部门与机关党组织的工作关系,理顺纪检监察部门与信访、督查、审限监督和案件质量评查部门的工作关系,整合政治工作力量,形成分管副院长、政治部门、纪检监察部门三条工作主线,建立职责分明、齐抓共管、合成有力的思想政治工作新机制。

(四)切实加强党对思想政治工作的领导。加强和改进法院思想政治工作,关键在于法院党组的正确领导。要把思想政治工作纳入法院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做到有计划、有部署、有检查、有指导。要充分发挥法院思想政治工作三条工作主线的组织牵头作用和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确保思想政治工作覆盖到法院各个部门、各个角落,落实到每位领导、每位党员。要建立健全思想政治工作领导责任制,把思想政治工作成效作为考核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的一个重要依据。

三、工作措施

(一)开展思想教育。必须坚持不懈地抓好思想政治教育。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要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全面、完整、准确地理解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本质要求和深刻内涵,自觉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指导人民法院的审判和其他工作。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要与巩固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成果结合起来,确保法院队伍的社会主义政治本色;与“八荣八耻”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结合起来,培养具有法官职业特色的司法操守;与司法规范化建设结合起来,维护法官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良好形象。同时要与时俱进,结合不同时期的任务要求,适时开展专题性、经常性的思想政治教育。开展思想教育要做到领导到位、措施到位、整改到位,切实解决法院工作中的薄弱环节,解决制约司法公正和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扩大思想政治工作成果。通过思想政治教育,不断提高法官和法院工作人员的自我约束、自我修养、自我完善的认知和能力,以适应法院工作和法官职业要求。

(二)加强组织建设。必须坚持在党组织的统一领导下开展思想政治工作。一是要加强法院党组领导班子建设,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充分履行职责,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在各自分管范围内切实负起责任。二是要加强法院机关党组织建设。院机关党总支书记或副书记应推选政治处主任或副主任兼任,院工会、共青团、妇委会主要领导一般要入选机关党组织的委员,配合落实好党管工青妇和思想政治工作的各项措施;法院各支部书记,一般由素质好、能力强、业务精的优秀同志兼任,以保证党建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完善用人机制。必须把选拔任用好干部作为政治工作的重要内容。一是要认真贯彻《党政领导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严格按照推荐选任或竞争上岗的程序,坚持走群众路线,扩大民主参与,全面考察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作风、政绩和群众的公认程度,选拔更多德才兼备的人才走上法院领导岗位。二是要认真落实干部教育培养制度,积极争取支持,选派优秀干部上下交流挂职锻炼,促进人才有序流动,为优秀年轻干部成长提供机遇、创造条件。三是要认真落实中层领导干部年度工作述职评议制度,接受干警的评议和监督,切实增强中层领导干部的使命感和责任感,确保政令畅通,提高工作绩效。

(四)树立先进典型。充分认识到树立先进典型重在发现、培养和宣传。要善于发现先进典型,既要从身边的人与事中发现一批艰苦奋斗、无私奉献、清正廉洁的传统先进典型,也要善于发现法学功底深厚、审判技能高超的新时代优秀法官,从先进典型的平凡小事中发现不平凡的精神内涵,从先进典型的群众满意度中发现典型的社会价值。要善于培养先进典型,建立“培育、树立、爱护”先进典型的长效机制,规范典型类别,扩大先进群体,积极为先进典型的成长创造更好的环境和条件。要善于宣传先进典型,在大力宣传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法院工作新进展、新成果、新经验的同时,加强对先进典型的宣传,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辐射和引领作用,营造争先创优的浓厚氛围,激励更多的集体和个人成为先进。

(五)强化内部监督。建立健全法院内部的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要通过召开民主生活会、观看电教片等多种形式,增强干警的思想认识,强化全体工作人员的自律意识和自我防范意识。要认真落实警示约谈制度,对干警思想和工作中存在的不良倾向和苗头性问题,要予以及时提出和制止,做到防患于未然。要认真实施本院岗位目标管理责任制,健全完善激励机制,严格监督,认真考核,做到奖勤罚懒、奖优罚劣、赏罚分明。

(六)加大培训力度。要认真贯彻落实《法官培训条例》,制订培训计划,统筹兼顾,合理安排,确定培训人员、培训时间、培训内容,确保上级法院下达培训任务的完成。要改进培训的方式方法,根据各个岗位业务需求和薄弱环节抓好分类培训,适当组织以会代训,组织干警外出学习考察、与高校联合调研、组织法律专题研讨会等,对培训考核成绩突出者予以适当的奖励,扩大培训效果。要加强师资力量,通过聘请上级法院资深法官、高等院校教师和外训回院人员当任教员等途径,壮大师资力量;充分发挥和利用网络信息技术等现代化科技手段,以开设讲座、网络教学等形式,切实提升培训质量。

(七)倡导人文关怀。坚持贴近实际,深入了解法院工作人员的具体情况,掌握其思想脉搏,帮助解决其实际困难,适当提高其政治和福利待遇,改善工作条件,减轻工作和精神压力,适时组织健身、体检、慰问等暖人心活动,以增强法院队伍的凝聚力。要贴近生活,大力开展法院文化建设,经常组织大众参与、健康有益的文娱生活,展示法院团结进取、昂扬向上的精神风貌。要贴近社会,加强与外界的沟通与交流,积极宣传法官先进事迹,彰显法官中立公正和敬业奉献的精神风貌,增进社会对法院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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