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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宁畲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关于建设学习型党组织学习型法院的实施意见
时间:2010-08-10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分享到: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办公厅《关于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的意见》、县委办《关于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的实施意见》和上级法院的相关文件精神要求,进一步加强党的建设和法院队伍建设,以党建带队建,以队建促审判,切实提高干警队伍素质,增强司法能力水平,经院党组研究,决定在全院开展建设学习型党组织、学习型法院活动。现结合本院工作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重要意义

党的十七大作出了建设学习型社会的战略部署,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强调建设马克思主义学习型政党,对党员干部加强学习提出了明确要求,最高法院对此及时作出了专门的安排部署。建设学习型党组织、学习型法院,是全面贯彻中央和最高法院的指示精神,顺应时代和事业需求,应对新挑战、开创新局面的现实需要,是队伍建设中的一项带有全局性、前瞻性和战略性的重要工作,也是不断提高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提升干警政治业务素质和司法能力,推动法院科学发展的有效途径。全院干警要从更好地服务科学发展、更好地实现法院自身科学发展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学习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努力把学习抓紧抓好,切实履行好宪法和法律赋予人民法院的神圣职责。 

二、总体要求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三个至上”为指针,以“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主题,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县委七届九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县委工作大局,立足本院实际,按照“科学理论武装、具有世界眼光、善于把握规律、富有创新精神”的要求建设学习型党组织、学习型法院。以提高理论素养为目标,使全院党员干部在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上取得新成效;以提升能力素质为要求,健全学习制度,创新学习形式,提高学习实效,使全院党员干部的先锋模范作用充分发挥;以增强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为方向,把法院领导班子建设成为学习型领导班子,实现一个班子一个龙头、一个支部一个堡垒、一个党员一面旗帜,为全面贯彻落实省委53号文件精神,全面建设“和谐景宁”、“法治畲乡”、早日实现“三大目标”提供坚强的思想政治保障。

三、主要内容

1.坚持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头脑。深入学习领会马克思主义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基本理论,准确掌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重大意义、时代背景、实践基础、科学内涵和历史地位,深刻领会贯穿其中的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把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同研读马列著作、毛泽东著作结合起来,同学习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结合起来,从理论和实践、历史和逻辑的统一上加深理解,不断增强干警学习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2.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进一步巩固深入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所取得的成果,引导党员干部准确掌握科学发展观的科学内涵和精神实质。着力转变不适应不符合科学发展要求的思想观念,进一步解决人民法院“举什么旗,走什么路,坚持什么理论体系,以什么样的精神状态,朝着什么样的发展目标前进”的问题,解决好“权从何来、为谁司法、靠谁司法”等重大问题。通过深入学习实践,在全院建立起符合法院工作规律、能够确保司法公正与效率的、科学的审判和执行工作运行机制,把领导班子建设成为善于领导科学发展的坚强领导集体,把党组织建设成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坚强堡垒,把党员干部队伍建设成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骨干力量。

3.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司法核心价值观。牢固树立“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坚持“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的工作指导思想,进一步增强宗旨意识、公正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深刻学习领会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加强法官职业道德建设和法院文化建设,培养“公正、廉洁、为民”的司法核心价值观,进一步加深对司法人民性的认识,并将司法为民理念渗透于法院工作的方方面面。

4.学习掌握各方面知识提高能力水平。要善于学习新知识、接受新事物、解决新问题,向书本学习,向实践学习,向先进典型学习,努力提高司法能力,同时,有意识、有重点的学习经济、政治、文化等其他方面的知识,提高个人综合素养,做到懂理论,勤实践,会调研,善断案。要把改革发展作为学习的根本目标,结合法院工作实际,找准切入点和结合点,提高学习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努力做到学以致用,用以促学,逐步建立一整套科学的工作和管理机制,不断提高审判管理水平。通过学习型党组织、学习型法院建设,促进全体干警保持良好的学习和工作心态,自觉执行规章制度,营造一种内和外顺、人心向上的良好氛围。

四、具体措施

(一)搭建多样化的学习平台

1、搭建法官论坛学习平台。举办法官论坛,积极引导干警围绕典型案例、法律适用、审判管理、队伍建设和其他审判工作中遇到的其他突出问题进行理论研讨和学术调研,开展论坛交流。“法官论坛”一般每季度举办一次,由各业务庭轮流主持。承办业务庭要提前一周拟定论坛题目报办公室,参与论坛的法官要提前做好充分准备,形成书面发言材料。

2、搭建信息网络学习平台。充分发挥现代科技网络效用,在院内网开设“创建学习型法院”专栏,设置“法院文化”、“学习资料”、“学习心得”、“案例分析”、“问题探讨”等栏目,领导小组办公室不定期收集、整理相关学习资料,定期为干警提供学习资讯,公布活动简报和干警学习体会等,鼓励干警互动交流,交换学习经验和学习成果,使院内信息网真正成为干警学习的助手、交流的平台和展示才华的舞台。

3、搭建教育活动学习平台。认真组织干警开展“深化作风建设年”、“审判质量效率管理年”、“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等活动,进一步规范司法行为,提升审判质效管理,强化审判作风建设。广泛深入开展向陈燕萍同志学习活动,对照先进找差距,通过专题学习会、辅导报告会等形式,加强司法人民性教育,弘扬和培育公正、廉洁、为民的司法核心价值观。积极开展岗位练兵、技能比武、文体竞赛等活动,展现法院干警良好的精神风貌。

4、搭建业务技能学习平台。结合上级法院的安排和本院实际,每年制定年度教育培训计划,构建覆盖全院干警的岗位分类培训体系;按照“学以致用”的原则,每年分批组织干警参加任职、晋级、晋升等业务集中培训;通过撰写调研文章、案例分析、优秀裁判文书和庭审观摩评选、办案能手评比等活动,提高干警司法实务能力。同时,为适应办公现代化的需要,还应加强电脑网络等技能知识的学习,熟练掌握系统管理、信息录入、数据运用等技能,努力使全院干警成为审判管理的行家里手。

5、搭建实践锻炼学习平台。以巡回审判、法律咨询、法律服务等活动为依托,全面贯彻落实中央政法委开展的“基层基础建设年”主题活动,既把主题活动当作一种“深入基层、服务群众、化解矛盾、促进和谐”的实践方式,又将其当作一种学习形式,做到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切实提高做好群众工作的能力和妥善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同时,要进一步加强对新进人员的岗位锻炼和培养,凡新进公务员原则上应首先安排到立案、审判、执行、信访等一线业务部门和窗口岗位进行实践锻炼,使其尽快熟悉环境,开展工作。

(二)运用多样化的学习形式

积极推行以“人人主持、人人主讲、人人点评”为核心,以“主题自定、内容自选、形式自创”为灵魂,以“全员参与、随机择定、开放自主、多向互动”为基本特征的“庄式学习法”,不断探索各种有效的学习形式和方法,周密计划,狠抓落实,确保学习成效。

1、开展“读好书”活动。倡导干警每年至少读2本好书,以法学理论和审判业务知识为主导,广泛涉猎经济、政治、文化、科技等专业,养成“多读书、读好书”的良好习惯;倡导撰写读书笔记或读书心得,适时交流学习体会,树立以学明志、以学养德、以学促廉的良好风尚,形成风清气正、健康向上的良好氛围。

2、开展“岗位练兵”活动。立足工作实际,结合审判、执行和司法保障等工作特点,开展“五练五评”活动,即练开庭审理技能,评选庭审标兵,提升法官庭审驾驭能力;练执法断案技能,评选办案能手,提升法官调处纠纷化解矛盾促进和谐的能力;练文书制作技能,评选优秀裁判文书,提升法官裁判文书制作的能力;练业务基础技能,评选优秀服务能手,提升干警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能力;练文字速录技能,评选优秀书记员,提升书记员队伍的庭审记录能力。通过“岗位练兵”活动的开展,使干警在工作中学习,在学习中进步。

3、开展“法官教法官”活动。一是院领导轮流为全院干警上党课,不断增强干警的党性休养和勤政廉政意识;二是推行青年法官导师制度,从审判一线资深法官中指定专门人员担任新进人员和青年法官的指导老师,实行“师徒式一对一”的传帮教带,从而使青年法官尽快掌握法院审判工作的特性和规律,熟悉各种司法礼仪和职业道德要求,顺利开展工作,加快对青年法官的培养。三是认真落实“庭审观摩”活动,全院各业务庭中有审判职称的人员全年至少开好一个观摩示范庭,并落实好庭后点评,及时交流总结审判经验。四是不定期地举办各类辅导讲座,由院、庭长或邀请外单位的专家学者、资深法官为全体干警授课,讲解时政经济和较前沿的法律等问题。五是开展外出培训回院人员授课活动,外出学习培训人员要增强学习的责任感,认真整理学习笔记、充实学习内容、收集相关资料转发干警,或适时上台向干警传达讲授,以期达到“一人培训,全院受益”的目的。

4、建立“大调研”格局。以“法官论坛”为平台,以法官和其他中青年干警为骨干,进一步加强全院调研工作。积极鼓励干警重点围绕审判和执行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开展调研,形成人人动手、人人参与的良好局面。切实办好“法官论坛”,适时召开调研工作研讨会,交流、总结、评比调研文章,注重调研成果转化。各业务部门每年至少应完成一个调研课题,全院45周岁以下的干警每年应独立完成调研文章不少于一篇。

(三)建立长效的学习机制

一是认真落实“公共学习日”制度。深入实施我县“12315”工程,根据本院实际,确定每月上、下旬第一个周五的下午为全院干警的集中“学习日”,各庭室、各支部要结合实际,进行政治、业务或党建理论知识学习,并做好学习记录,确保每月集中学习不少于2次,党组理论中心组集体学习每季度不少于1次、全年学习不少于12天(含安排自学时间)。

二是完善岗位培训制度。建立审判人员、执行人员、书记员、司法警察和后勤保障人员的岗位分类培训体系,使全院每个岗位、每个人员的业务培训纳入全院的教育培训方案。

三是建立学历教育培训机制。进一步落实人才强院战略,支持鼓励干警参加学历深造。在完成好本职工作的基础上,对于攻读本科、硕士和博士学位以及参加全国统一司法考试的干警,按照规定给予适当的学费补贴(补助)和学习时间保障;对调研工成绩显著的干警,给予书籍资料费用保障和适当的物质奖励。

四是健全考核激励机制。进一步健全完善干警岗位目标管理绩效考评体系,坚持把每位干警、各个庭室的学习调研情况纳入年终目标考核范围。干警个人的学习态度、学习表现、学习效果等将作为年度考核、定级、任职的重要依据,使全院干警真正学有压力,学有动力,学有成果。

五、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创建学习型法院、学习型党组织活动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院长李栽标任组长,党组副书记潘昌才任副组长,党组成员卢月娥、雷晓东、周 斐、马尚付、林炜平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马尚付兼任,成员为徐峰、雷永亲。领导者小组办公室负责对学习型党组、学习型法院建设工作的具体指导和日常事务,制定整体学习计划,指导、督促学习任务的落实,总结学习型党组织、学习型法院建设工作取得的成效和存在的问题。

2、提高思想认识。全院干警要充分认识开展学习型党组织、学习型法院建设的重要意义,坚持把学习作为提高素质、增长本领、做好工作的根本途径。学习中,广大党员领导干部要身体力行、率先垂范,争做勤于学习、善于学习的表率,努力成为建设学习型党组织、学习型法院的精心组织者、积极促进者和自觉实践者。

3、注重学以致用。学习的目的在应用。本院各部门和广大干警要重视把建设学习型党组织、学习型法院与研究解决本部门本单位影响科学发展的突出矛盾和问题结合起来,与研究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结合起来,与进一步提高我院的办案质量效率问题结合起来,与推动我县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的任务结合起来,把学习成果转化为运用科学理论、科学知识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4、广泛发动宣传。通过各种宣传阵地和切实有效的形式,加强舆论引导,营造浓厚氛围,引导广大干警确立“工作学习化、休闲学习化、生活学习化”的学习理念,并通过有关新闻媒体,加强对学习型党组、学习型法院建设的宣传,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二0一0年八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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