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起民间借贷案件的被执行人杨某突然主动联系了景宁县人民法院执行局,要求还款。是什么原因让杨某从不予配合、态度强硬到主动还款呢? 2015年11月,法院审理原告张某与被告杨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判决要求杨某赔偿人民币6万元。2016年3月3日,张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人员和杨某取得联系,杨某推说自己人在外地,没时间回来处理。由于杨某消极还款,执行人员对其名下的一处房产进行了查封。 3月9日,杨某主动联系法院执行局,要求还款,尽快解决该案件。原来,查封的房屋已经被杨某出售,但由于房屋被冻结,无法进行过户,拿到房款的杨某才决定还款,将房产解封。 据了解,对于执行案件中的被执行人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人民法院可将被执行人名下的房产进行查封,被查封的房产不得转移、变卖、抵押。2015年至今,景宁县人民法院一共查封房屋52套,对执行案件的顺利执结起到了促进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