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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信被执行人:潘爱香
时间:2016-03-16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分享到:

被执行人潘爱香,女,196413日出生,住景宁畲族自治县鹤溪街道人民南路

潘爱香应偿还朱某某等人49.18万元及利息,景宁畲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已立案执行,至今潘爱香仍未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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