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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信被执行人:李卫娟、朱海养
时间:2016-03-07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分享到:

被执行人李卫娟,女,19741010日出生,住景宁畲族自治县标溪乡东车村

被执行人朱海养,男,1970420日出生,住景宁畲族自治县标溪乡东车村

李卫娟、朱海养应偿还张某某等人12.15万元及利息,景宁畲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已立案执行,至今李卫娟、朱海养只履行了0.47万元,剩余部分仍未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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