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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宁法院落实2011年全县工作会议精神
时间:2011-02-23  来源:办公室  作者:吴昱婧  点击数:  分享到:

近日,景宁法院先后组织召开班子会、全体干警会认真学习落实2011年全县工作会议精神,并展开了热烈讨论。与会人员一致认为:全县工作会议实事求是总结了2010年度工作取得的明显成效,对县委县政府提出的 “全国十强、基本小康、文化基地”三大目标充满信心。为全面构建“安康幸福、景秀人宁”的新畲乡,县法院将深入贯彻学习党的十七大精神以及全县工作会议精神,统一思想,开拓进取,咬定目标,狠抓落实,以“八项司法”为抓手,大力推进三项重点工作,为我县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  廉洁司法,提高干部队伍素质。

坚持“公正、高效、廉洁、为民”的司法核心价值观,着力提高法官的政治素养,培养良好的职业道德。创新教育培训方式,注重教育培训效果,不断提高法官的司法能力。加强预防和惩治腐败的制度建设,依法规范司法行为,不断改进司法作风,加强对干警业外活动的约束,认真落实“五个严禁”、“约法十章”等反腐倡廉制度规定,确保广大法官公正廉洁司法。在具体工作中,做到三个坚持,坚持“比朝气,去暮气、树正气,压邪气、树新风,除陋习”。以廉政文化建设为重点,推动法院文化创新和文化繁荣,浓郁学习、创新、廉洁、和谐氛围,深化法院文化建设,努力打造心齐、气顺、劲足的工作团队。

二、  关注热点问题,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

坚持把服务大局作为工作重心,全面加强各项审判和执行工作。坚持审判工作服从、服务于经济发展第一要务,依法妥善处理调结构、促转变、保增长中发生的各类矛盾纠纷,保障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贯彻好刑事审判法律和政策、方针,继续快、准、狠打击犯罪,维护社会稳定。结合目前当地情况,对有关村级组织换届、征地拆迁、山林纠纷和农地流转等具有当地特点的涉案问题,进一步落实针对性措施,保障我县经济发展战略的实施。在审理过程中发现影响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突出问题,以及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和社会矛盾激化的案件,及时向党委、人大汇报,加强与其他行政机关、部门之间的沟通协作,妥善解决各类纠纷。

三、  和谐司法,化解社会矛盾人性化。

畅通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权益保障的渠道,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最大程度运用司法调解的方式解决纠纷、化解矛盾,将调解(和解)理念贯彻落实到立案、诉讼、执行、案件复查各个阶段的各个环节上,力求案结事了,定纷止争。关注弱势群体民生需求,依法妥善审理与民生关系密切的案件,加大维权和救助力度。创新完善司法便民措施,推进巡回审判和审判延伸工作,让更多的人民群众享受到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继续抓好集中清理涉诉信访积案工作,进一步建立健全立案信访机制,探索涉诉信访综合治理工作机制。注重研究社会管理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积极推出司法服务新举措,切实增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能力。

四、  协同司法,强化执行工作力度。

紧密围绕“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加快推进综合治理执行难机制建设。加快逐步完善执行征信健全、查控高效、惩戒有力、监督严格、保障充分的综合治理执行难工作机制,不断完善综合治理执行难工作机制。加快执行联动机制建设和查控信息的整合共享,充分运用法律规定的各项强制执行措施,依法惩戒有履行能力而逃避履行、拒不履行的行为,确保有财产的案件全部、及时执结。完善执行案件管理系统,将执行立案、准备、实施、结案等阶段全部纳入流程管理,借助信息化手段提高管理水平。继续落实公开执行制度,完善执行案件查询系统,认真接受党委、人大、检察、舆论等各方面的监督。

此次会议的召开,预示着在新的一年里,我们将在县委的领导,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求真务实,开拓创新,以不懈的努力和卓有成效的工作,为实现“全国十强、基本小康、文化基地”三大目标,建设“法治畲乡”、构建“和谐景宁”而作出应有的司法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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