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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宁法院制定《法官工作忌语五十条》规范法官用语
时间:2011-01-19  来源:办公室  作者:  点击数:  分享到:
为深入推进“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树立人民法官亲民、爱民、护民的良好形象,近日,景宁法院制定并下发了《法官工作忌语五十条》,规范法官言行,改进司法作风。
《法官工作忌语五十条》,分为接访类、审判类、执行类三部分,总结了粗鲁性的、哄骗性的、讨好性的、威胁性的等七种不当用语。如,在接访阶段的忌语有:“没空,你先等着”、“不要无理纠缠,(快)出去”、“你这个事我们不管,走吧”等17条;在审判阶段的忌语有:“别看了,都是你自己说的,快签名吧”、“你这个案件肯定要输(赢)的”、“我就这样判了,你不服去告好了,想找谁找谁,向去哪告就去哪告”等22条;在执行阶段的忌语有:“甭废话,不交钱就抓你”、“不老实,我就拘留你”、“你这案子执行不了没什么新鲜的,和你一样的案件太多了”等11条。同时,法官还须通过思考将禁忌语转换成文明用语,比如庭审中当事人陈述与案件没有关联的东西,庭审法官应说“请按本案的焦点陈述”,而不允许说“这些和案件没有关系,别说了”。
当事人如果从该院法官口中听到以上言语,可拨打电话向院纪检监察部门举报。若查证属实,该院将责令相关人员作出书面检讨,情节严重的将受到党纪政纪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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