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扎实推进“深化作风建设年”活动,加大对干部作风“治庸治懒”力度,认真贯彻落实县纪委七届五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销号制、评判制、问责制,经研究,决定在我院设立效能监督岗,促使审判执行质效的提高,为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增进民族团结“三个走在前列”提供有力的保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目的意义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贯彻实施《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为契机,认真落实党的十七大、十七届四中全会,中央、省、市纪委全会和县委七届九次全会精神,为实现 “全国十强、基本小康、文化基地”三大目标,全面完成“和谐推进年”各项目标任务,提供良好的社会经济发展环境。 (二)目的意义 设立效能监督岗,目的是围绕全院中心工作,以司法为民为主线,把勤政廉政善政作为建设目标,把“治庸治懒,提能增效,狠抓落实”作为抓手,以设岗定分、日常监管、绩效考核、效能问责为重点,推进“深化作风建设年”活动,着力解决干警作风中存在政令不畅、工作推进“慢半拍”、干部纪律“懒庸散”、退居二线领导干部“有岗无责”等现象,形成全院干警想干事、干成事的良好氛围。 二、工作内容 1.设岗定分。根据我县中心工作和本院各岗位工作职责,制定“设岗定分”年度目标管理绩效考核的具体内容。“设岗定分”方案的制订,根据工作任务难易度、工作量大小及完成时限等情况设置工作岗位,针对岗位特点制定详细的工作职责与目标,并以分值量化,在岗位人员确定上采取双向选择方式,一人可身兼多岗,一岗可多人兼任。在设置工作岗位时增设效能监督岗,确定主要职责和工作任务,落实专人负责本单位的效能监督工作。 2.日常监管。效能监督岗工作人员负责收集本院干警各部门的工作计划和任务完成情况表,建立工作任务台账,同时将工作台账及时向领导汇报和在公开栏上公布。 3.绩效考核。根据本院“设岗定分”工作完成情况,对每位干部进行绩效评价,量化分值,列入年度考核,作为评优评先,发放工作激励奖金的重要依据。效能监督岗将干部年终考核分值提交领导班子审核后上报县委组织部和县考核办,并报县效能办备案。 4.效能监督。确定吴云根、雷永亲为效能监督岗工作人员,具体负责日常管理工作。效能监督岗工作人员因履行职责不到位,造成工作失误的,将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效能监督岗工作人员,报县纪委审核后发文确认。 三、主要职责和工作任务 (一)效能监督岗的主要职责: 1.负责落实销号制、评判制、问责制,开展工作任务完成情况的督查督办。 2.负责单位主要领导与干部之间工作任务对账和派账。 3.监督工作人员执行工作纪律和规章制度情况,检查干部“工作状态”。 4.效能监督岗工作人员向本单位主要领导和县效能办负责。 (二)效能监督岗的工作任务: 1.按干部工作任务台账进行挂号,按任务完成情况进行销号。 2.根据设岗定分实施方案和干部工作任务台账定期对干部进行对账,及时根据领导交办工作任务对干部进行派账。 3.开展定期督查,填写好效能监督岗工作任务销号情况表(附表一)和效能监督岗督查情况表(附表二)每月在单位内公开,每季度上报县效能办。发现的重大效能建设问题及时上报县效能办。半年作小结,年终作总结。 4.参与单位对干部按设岗定分实施方案和相关考核制度进行考核,确保每位干部工作成绩真实有效。 5.做好台账资料,县效能办组织人员不定期对效能监督岗工作情况进行检查。 6.按要求参加县效能办组织的有关监督活动。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统一思想认识,把设立效能监督岗工作作为本院的重要日常工作,院长负总责,院纪检组具体协调,院政治处、监察室、办公室等职能工作岗位各负其责,明确工作任务,强化工作措施,扎实推进本单位的效能建设工作。 (二)狠抓落实,提能增效。制订切合实际的“定岗设分”年度目标管理绩效考核方案和设立效能监督岗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具体工作任务,建立可量化的工作业绩台账,制定工作奖励措施。通过效能监督岗的设置,切实增强工作效能,提升服务能力、有效解决干警作风中存在的各种问题。 (三)督促检查,强化问责。坚持以效能监督岗设立为契机,以院风院纪随机督查为抓手,强化监督检查,落实工作任务,纠正干警作风中存在一系列效能方面的问题。 二0一0年四月十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