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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宁畲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关于开展 廉政风险点等级评估工作的实施意见
时间:2011-07-25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分享到:

为了扎实推进岗位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确保查找出的廉政风险点,能准确评定廉政风险等级。经研究决定,开展廉政风险点等级评估工作,特提出以下意见:

一、评估目的

开展廉政风险点评估工作,对前期查找出的工作岗位、工作环节和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问题的潜在危险及其危害程度进行分析评估,准确确定风险点和风险等级,最终达到关口前移、保护干部、降低廉政风险的目的。

二、评估对象

全体干警职工(含临聘人员)。

三、评估组织

成立廉政风险评估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院长任组长,党组副书记、纪检组长任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小组成员,下设办公室,党组副书记、纪检组长兼任主任,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任办公室成员,具体工作由监察室负责承办。

四、评估方法

1、廉政风险等级划分

根据廉政风险大小、危害程度和发生频率,分为“一级、二级、三级”三个等级。一级廉政风险,是指行为发生风险程度很高,很可能构成违法违纪,而被追究纪律责任甚至法律责任的风险;二级廉政风险,是指行为发生风险程度较高,有可能构成违纪,而被追究纪律责任的风险;三级廉政风险是指行为发生尚未构成违法违纪,虽未达到被追究纪律责任的程度,但该行为会造成不良影响,损害人民法院整体形象的风险。

2、廉政风险等级评定程序

廉政风险等级由各部门组织讨论,根据其职责、职权和风险点分析,对照等级划分标准,自评、初步确定各风险点等级。报分管领导审核后,上报院风险评估办公室统一平衡,提出综合意见,报请院廉政风险评估领导小组确定后组织实施。

3、实施量化廉政风险点监测

根据发生的廉政风险行为随时监测通报。以百分制为监测单位,按照已发生廉政风险行为的级别、性质、危害程度和发生频率,采用扣分制形式向发生所在部门单位发出廉政预警,以便所在部门单位及其当事干警及时整改、纠错,挽回不良影响和损失,努力将廉政风险降到最低限度。

五、工作要求

1、切实加强领导。廉政风险点评估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具体负责廉政风险点防范工作的组织、协调、实施,形成上下一致、协同配合的工作氛围。

2、认真组织实施。全体干警(含聘用人员)要把岗位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放在重要位置,以认真负责的态度,全面评估存在廉政风险等级,制定切实有效的防范措施。

3、强化督促检查。对确定的风险点进行监督管理,及时发现问题,确保每个岗位、每个环节的廉政风险点和预防措施准确有效,将廉政风险降到最低限度,真正使法院的党风廉政建设取得实效。

附:廉政风险预警通报样式

                                                    二0一一年七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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