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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宁畲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干警过渡用房卫生管理制度
时间:2009-10-28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分享到:

为建设“整洁、优美、舒适”的卫生文明楼院,经楼院各住户与管理部门共同讨论,特制订卫生管理制度。

一、树立“讲卫生、讲文明”新风,争做一个文明市民,建一个绿色家园,创一个卫生文明楼院。

二、做到在公共场所(楼顶、楼院、花池、楼道)不乱搭建杂棚,不乱堆放杂物,不乱停放车辆,做到排污有序,排水流畅,空调水接入下水道。

三、严禁饲养家禽家畜及宠物,不得在房屋及周围进行种植。

四、保持楼道、走廊、公共场所清洁,不随地吐痰,不乱丢果壳、烟蒂、纸屑,不把菜叶、硬物倒入水槽及排污管内。各户的垃圾均由各户自行倒入电大外的垃圾池中。便后随手冲洗,保持厕所无臭、无蝇、便池无尿碱。

五、公共场所(房屋公共通道、厕所、洗澡间、房屋四周场地)由住户聘请专业人员打扫保洁,每天打扫一次。费用为每月150元。

六、各住户的房间内的卫生由住户自行清洁,保持室内整洁、无蚊、无蝇、无老鼠、无蟑螂等。宿舍空气清新、无异味。被褥叠放整齐,床铺平整,床上无杂物。地面干净无污物、无积水、无死角。整个房屋必须保持清洁。

七、邻里友爱互助,言行举止文明礼貌,休息时间做到不大声喧哗,音响声音适宜,不影响他人休息。

八、建立楼院管理小组,各住户应服从领导小组的管理。

九、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所有住户必须共同遵守。

 

                                   2009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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