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简介
2015年,被执行人章某某通过微信号在丽水各县市、湖北宜昌等地的微信同城向导公众号发布虚假办理信用卡广告,通过代办信用卡、招聘代理等方式实施诈骗。2015年底案发,公安机关侦查并移送检察院提起公诉,经审理判决,被执行人章某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七万五千元,返还被害人扣押及退缴的违法所得49799元。判决生效后,景宁法院刑事审判部门依法移送执行。
景宁畲族自治县人民法院立案执行后,即向银行、车管、房管、工商等部门调查被执行人财产;同时,法院依法向被执行人户籍所在地村组织调查,了解其家庭成员情况及财产状况,并依法查询了被执行人配偶财产情况,查明被执行人配偶名下有小型汽车一辆,根据执行案件中夫妻一方为债务人案件的相关规定,据此,执行法官扣划被执行人个人银行存款六千余元和提取被执行人扣押及退缴的赃款49799元后,并未对被执行人的财产采取执行措施,此后未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
在退赔赃款执行过程中,法院查明,三十余名的受害人分布在丽水九县市、湖北宜昌、长阳等城市,且案件经历时间较长、多名受害人联系方式变更,在查找和联系受害人上障碍重重。执行法官通过电话联系受害人,告知退赔事项时,竟被误认为是诈骗电话,而受到当事人冷眼冷语,让执行法官无言以对;而让当事人寄送相关身份信息、银行账户等材料时,还是会出现材料不全和信息不符等因素,执行退赔工作进展不力。
在分析困难后,执行法官在七天内奔赴丽水九县市,根据户籍登记地址查找近距离受害人;同时又联系了湖北宜昌、长阳等外地多家公安机关,向其送达执行工作函,请求当地机关协助查明当事人联系方式;在上述方式仍然无法联系到的受害人,执行法院又通过电信部门查找受害人电话号码,向银行机构查询受害人银行开户信息等,同时,法院将案件退赔信息在网站、报纸等平台予以公告,以求尽快将退赔金送到各受害人的手上。通过将近一个月的努力,在查找完毕所有的当事人后,2016年11月17日,景宁法院执行局将退赔款通过执行案款系统全部发放给当事人,得到了当事人和社会舆论的一致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