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院以开展金融债权集中执行月活动为契机,通过集中传唤金融债权案件特殊主体的被执行人活动,共执结金融债权案件7件,执结标的额94673元,成效明显。主要做法: 一是认真梳理,建立台账。经查实,2006年-2012年,程序终结以及未结的金融债权案件共116件,其中,以公务员等特殊主体为被执行人的金融案件共计15件,明确每件案件承办人,确定履行期限。 二是加大查控力度。将15件案件被执行人及其夫妻身份信息均纳入“点对点”执行查控系统查询,经查,共查询银行存款9余万元,根据案件实际情况,冻结或扣划被执行人存款。 三是借助“外力”联动执行。为充分发挥“外力”作用,有效促进执行,我院邀请人民陪审员共同参与监督执行,增强执行透明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