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制高消费
当前位置:首页 > 景宁县 > 执行信息 > 执行惩戒 > 限制高消费
2016年8月限制高消费
时间:2016-08-31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分享到:

      本院于规定时间向以下人员发出执行通知书,责令以下被执行人立即履行付款义务,但至今未履行。

据此,依照最高人民法院法释[2015]17号《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

本院对以下人员作出限制高消费令。

案号立案日期案由被执行人申请标的结案日期
(2015)丽景执民字第160号2015-02-28追偿权纠纷王锋;郑祥崇1473780.122016-08-02
(2015)丽景执民字第522号2015-07-31合同纠纷浙江鼎鑫阀门铸造有限公司95438.622016-08-01
(2015)丽景执民字第544号2015-08-17民间借贷纠纷刘小荣6200002016-08-01
(2015)丽景执民字第599号2015-09-06买卖合同纠纷景宁远东特钢有限公司150002016-08-18
(2016)浙1127执65号2016-01-27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朱美珍;刘日轩;朱碎英;吴小君;沈春英;丽水丽新鸿运轴承制造有限公司10101172016-08-31
(2016)浙1127执100号2016-03-03追偿权纠纷吴小荣150002016-08-18
(2016)浙1127执159号2016-04-06信用卡纠纷朱文祥181117.152016-08-15
(2016)浙1127执167号2016-04-11信用卡纠纷杨军红67651.282016-08-15
(2016)浙1127执173号2016-04-14民间借贷纠纷林清伟1500002016-08-17
(2016)浙1127执177号2016-04-19信用卡纠纷王金华29281.052016-08-15
(2016)浙1127执230号2016-05-24信用卡纠纷周卫明38139.92016-08-15
(2016)浙1127执231号2016-05-24民间借贷纠纷马卫丽200002016-08-16
(2016)浙1127执256号2016-06-12保证合同纠纷叶国馨400002016-08-16
(2016)浙1127执260号2016-06-13民间借贷纠纷叶将伟900002016-08-26
(2016)浙1127执265号2016-06-14民间借贷纠纷陈金水200002016-08-19
(2016)浙1127执266号2016-06-14民间借贷纠纷叶将伟1000002016-08-18
(2016)浙1127执274号2016-06-22民间借贷纠纷王宇5000002016-08-01
(2016)浙1127执280号2016-07-01请求确认人民调解协议效力钟美钗300002016-08-18
(2016)浙1127执329号2016-07-21信用卡纠纷徐士洪19530.412016-08-26
(2016)浙1127执343号2016-07-26民间借贷纠纷吴齐光900002016-08-19
(2016)浙1127执353号2016-07-28请求确认人民调解协议效力钟美钗100002016-08-18

打印此文】  【关闭窗口
下一篇:2016年7月限制高消费
上一篇:2016年9月限制高消费
主办:景宁畲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地址:景宁畲族自治县鹤溪镇敬仙宫 电话:0578-5829313
建议使用IE6以上,1024×768 以上分辨率浏览本站 浙ICP备19043242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