莲拍备(2012) 第127号 受法院的委托,本公司定于2012年11月8日下午3时在丽水绿谷明珠商务酒店一楼会议室(大洋路188号)举行拍卖会,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设保留价) 1、景宁县城北液化气有限公司的31.24%股权,起拍价:107 万元。 2、坐落在景宁县鹤溪镇团结西路21号第四层房屋一套,证载建筑面积141.94㎡,出让住宅用地,起拍价:70万元。 二、咨询展示时间、地点:11月5日至11月7日下午5时止,标的物所在地; 三、与本次拍卖标的相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请届时参加本拍卖会,缺席将丧失相关权力。 四、报名手续、时间、地点:有意竞买者请携带相关证件及其复印件各二份,同时需交纳竞买保证金(人民币)每个标的10万元。 因案件需要,法院有权在拍卖前撤回拍卖标的。 报名时间:2012年11月5日至11月7日下午5时止。 报名地点:丽水市解放街131号三楼本公司业务部。 联系电话:0578-2138989 2139185 13575368528 13575368640 联系人:顾先生 兰小姐 丽水市新世纪拍卖有限公司 2012年10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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