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执行人林凤春,男,1968年9月10日出生,住景宁畲族自治县郑坑乡柳山村外处。
被执行人林水海,男,1975年8月7日出生,住景宁畲族自治县郑坑乡柳山村外处。
林凤春、林水海应偿还吴某某等人778.8万元及利息,景宁畲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已立案执行,至今林凤春、林水海仍未履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