曝光台
当前位置:首页 > 景宁县 > 执行信息 > 曝光台
失信被执行人:张伟勤
时间:2016-08-12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分享到:

被执行人张伟勤,男,1972419日出生,住景宁畲族自治县鹤溪街道鹤溪花园。

张伟勤应偿还刘某某等人1499.1万元及利息,景宁畲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已立案执行,至今张伟勤只履行了158万元,剩余部分仍未履行。

打印此文】  【关闭窗口
下一篇:失信被执行人:张玄岳
上一篇:失信被执行人:胡利聪
主办:景宁畲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地址:景宁畲族自治县鹤溪镇敬仙宫 电话:0578-5829313
建议使用IE6以上,1024×768 以上分辨率浏览本站 浙ICP备19043242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