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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信被执行人:朱伟平、叶镇梅
时间:2016-06-22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分享到:

被执行人朱伟平,男,1974427日出生,住景宁畲族自治县渤海镇胡坑村。

被执行人叶镇梅,女,1980620日出生,住景宁畲族自治县渤海镇胡坑村。

朱伟平、叶镇梅应偿还徐某某等人64.1万元及利息,景宁畲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已立案执行,至今朱伟平、叶镇梅仍未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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