曝光台
当前位置:首页 > 景宁县 > 执行信息 > 曝光台
失信被执行人:胡培兰
时间:2016-01-22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分享到:

被执行人胡培兰,女,1965927日出生,住缙云县大源镇联谊村土鱼坑。

胡培兰应偿还徐某某等14.3万元及利息,景宁畲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已立案执行,至今胡培兰仍未履行。

打印此文】  【关闭窗口
下一篇:失信被执行人:雷雪芳
上一篇:失信被执行人:雷香菊
主办:景宁畲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地址:景宁畲族自治县鹤溪镇敬仙宫 电话:0578-5829313
建议使用IE6以上,1024×768 以上分辨率浏览本站 浙ICP备19043242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