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实施方案
时间:2014-03-28 10:49:38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关于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实施方案(景法组[2014]2号)

时间:2014-03-06  来源:  作者:  

 

本院各部门、各党支部:

根据中共景宁畲族自治县委《关于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实施意见》的部署和相关工作要求,结合我院实际,现就我院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各级政法工作会议、法院院长会议和习近平总书记的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按照“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28条办法”、省高院“十条措施”和县委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意见为切入点,结合开展“廉洁司法教育”和市中院的“司法巡查”活动,大力加强全院干警的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点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对照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奢靡之风的种种表现,认真抓好自我剖析和整改提高,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审判执行工作和队伍建设中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强化群众观念、端正司法理念、改进司法作风,更好地发挥人民法院的职能作用,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为全力打造“中国畲乡、小县名城”提供坚强的司法保障和良好的法律服务。

二、基本原则

整个活动要坚持以下原则:

(一)领导带头,党员参与。院领导班子成员要坚持身体力行,带头参加学习、带头听取群众意见、带头深入查摆问题、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带头抓好整改,发挥示范作用。坚持从领导干部到普通党员,一级带一级、层层抓落实,使干警人人参与、人人得到教育提高。

(二)正面教育,弘扬正气。坚持正面教育贯穿活动始终,注重发挥各类先进典型的引领、激励和教育作用,大力弘扬先进典型恪尽职守、勇于担当、真抓实干、开拓创新的精神,努力增强党员干警学习践行党的群众路线的自觉性。

(三)、依靠群众,开门教育。坚持让群众参与教育活动始终,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建议,自觉接受群众监督,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征求意见建议活动,切实把人民群众满意作为根本标准,让群众切实感受到审判机关发生的新变化、新气象。

(四)直面问题,开展批评。继承和发扬延安整风精神,开展积极健康的思想斗争,敢于揭短亮丑,改正缺点,修正错误,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紧密结合执法办案工作实际,深入分析审判、执行作风发生问题的原因,清洗思想和行为上的灰尘,既要解决实际问题,更要解决思想问题。

(五)边整边改,务求实效。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紧密联系工作、思想、生活实际,不等不靠,边教育边实践边整改,抓好各项工作落实,及时把教育实践活动成果转化为公正廉洁为民司法、提升法院工作整体水平的实际行动。

三、目标要求

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要达到以下具体目标要求:

(一)在思想认识上有新提高。进一步深化广大党员干警特别是领导干部对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点和党的群众路线的理解,进一步增强树立群众观念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自觉性和坚定性,使领导班子和全体党员干部按照党的群众路线的总要求,在倡导法治精神、更新司法理念,强化宗旨意识、拓宽工作思路,推进法院各项工作上达成共识,把思想认识统一到群众路线的要求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的重要论述上来。

(二)在解决突出问题上有新进展。围绕“四风”问题,努力解决党员干部党性、党风、审判作风、审判纪律等方面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使广大党员干部真正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

(三)在群众工作能力上有新提升。以满足人民群众司法需求为出发点,进一步提高群众工作能力和水平,把司法为民落到实处,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给法院带来的新变化、新气象。

(四)在创新工作机制上有新举措。建立和完善更加科学、合理、透明、有效的司法公开制度和审判管理制度,加强对法院队伍建设和工作运行的监督管理,以科学的体制机制促进司法公正。

(五)在司法作风上有新转变。强化为民意识,把握司法工作规律,切实找准审判执行工作贯彻落实群众路线的结合点和着力点,创新司法工作理念,转变司法工作方式,破解司法工作难题。强化责任意识,切实增强大局意识、忧患意识、公正司法意识,充分发挥人民法院在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和社会稳定中的作用。强化服务意识,切实围绕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的新要求、新期待,进一步落实司法为民的具体措施,始终把工作着眼点放在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迫切、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上。

四、重点任务

紧紧抓住反对“四风”这个重点不放,着力解决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存在的突出问题。全面落实为民务实清廉要求,转变司法作风,促进司法公正,提升司法公信力。

(一)聚焦“四风”,着力解决法院工作中存在的不良作风问题。重点解决工作拈轻怕重、不肯担当,敬业精神不强、服务态度不佳,特权思想严重、轻视群众利益和诉求等不良现象。

(二)攻坚克难,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坚持为民、利民、便民,从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切身利益问题上下功夫,以实际成效取信于民。重点抓好群众反映的立案难,审判程序和实体处理瑕疵,执行措施不规范、不到位,对诉讼参与人和信访人态度不耐烦、法律释明简单粗糙等问题。

(三)固本强基,着力解决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深入开展以“岗位争先创业绩、服务领先创满意”为主题的“双先双创”活动和星级党支部长效机制建设,激发党员联系服务群众的活力。

(四)围绕主题,着力解决审判执行工作服务发展大局、服务群众方面的短板问题。围绕“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主题,查找工作中的薄弱环节,扬长避短,提升工作效率效果和群众满意度。

五、方法步骤

(一)学习教育、听取意见(2月下旬至5月上旬)。

重点是搞好学习宣传和思想教育,广泛听取干部群众意见,切实找准存在的问题,进一步筑牢群众观念,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奠定思想基础。

1、部署动员。院党组积极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研究部署,在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建议的基础上,制定开展教育实践活动的工作方案;成立由院长党组书记任组长的的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召开全体干警动员大会,传达学习中央和省、市、县关于开展教育实践活动的有关部署要求,对开展教育实践活动进行动员部署,使全院干警充分认识开展教育实践活动重要性和紧迫性。

2、组织学习。坚持个人自学和集中学习相结合,教材学习和现场教学相结合,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省委十三届四次全会、县委八届五次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学习中发〔20134号文件规定的学习内容及我院《制度管理汇编》;原原本本研读《论群众路线--重要论述摘编》、《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学习文件选编》、《厉行节约、反对浪费--重要论述摘编》等3本必读书目,选读《干在实处、走在前列》、《之江新语》、《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建设重要论述》等重要文献。为确保学习成效,创新开展“六个一”活动,即:为每位干警配发一个活动学习笔记本、邀请有关专家学者举办一场专题学习辅导讲座、利用党史教育基地,就地就近开展一次现场教学、办公楼大厅电子显示屏每周滚动播出一条活动宣传标语、每个党员干警至少查摆提交一条在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存在的问题、每位干警撰写一篇学习心得体会文章。

3、专题讨论。深入开展以“四风”为核心的“三思三观”专题讨论,深刻反思与百姓的感情深不深、与百姓的距离远不远、百姓在心中的分量重不重,着力解决党性认识不强和群众观念不深的问题,牢固树立人民创造历史的唯物史观,以人为本、人民至上的价值观,立党为公、司法为民的群众观。

4、一线走亲。认真对照“增进与百姓的感情、增强心中百姓的分量、拉近与百姓的距离”的工作要求,结合本院实际,采取五种方式形式征求意见和查找问题。一是发放征求意见建议函。向全院干警和全县各乡镇(街道)、机关单位征求对我院工作及队伍建设的意见和建议,着力构建有利于法院审判事业科学发展的机制体制,提升新形势下做好法院审判工作的能力。二是组织座谈。紧紧围绕“四风”问题,由分管院领导签头召开“两代表一委员”、人民陪审员、特邀监督员和律师及法律工作者参加的三个座谈会,充分听取他们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三是开展“下基层解民忧百日巡回审判”活动,选择合适案件,开展巡回审判工作,就地调处纠纷,化解矛盾,并通过巡回审判宣传法制,征求和收集群众对法律服务和法院工作的需求。四是积极开展“查千案、评百庭、选十佳”为主题的创先争优活动,通过案件评查、庭审观摩、优秀裁判文书评比等,认真查找审判、执行和司法政务管理等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评选优秀办案能手、调解能手和服务能手,接地气,聚人气,树正气,不断提高工作质量效率,提升联系和服务群众的能力与水平。五是深入调查研究。每个院领导班子成员都要深入联系结对乡镇、企业,开展基层走访和调查研究,帮助基层和党员群众解难题,办实事;并根据人大代表联络工作机制的要求,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联系,主动征求和听取他们的意见建议。

(二)查摆问题、开展批评(5月中旬至8月上旬)。

重点是围绕为民务实清廉的要求,对照中央的八项规定、省委“28条办法”、“六项禁令”等,通过大家提、自己找、集体议、互相帮、上级审、群众评等方式,认真查摆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等方面的问题,进行党性分析和自我剖析,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对领导班子成员的个人突出问题,要以书面条目式列出。

1、分析查找问题。要对征求意见情况进行认真梳理,召开领导班子专题会议,将征求到对班子的意见进行通报,并组织大家集体研究,逐条逐项地进行分析,对照中央和省委反对“四风”的具体要求,找出作风方面的突出问题。各党支部要召开组织生活会,帮助找准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在作风方面存在的问题,并及时向领导班子反馈。

2、认真撰写对照检查材料。院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要认真撰写对照检查材料,分类列出“四风”问题的具体表现、典型事例,剖析根源,明确努力方向和整改措施。党组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主持院领导班子对照检查材料的起草工作,经提交领导班子会议审议通过后,在一定范围通报。普通党员干警也要撰写对照检查材料,聚焦“四风”,认真查找自身存在的突出问题,深刻分析思想根源并提出整改措施。形式主义方面,要重点查摆文风会风学风是否端正,学用是否脱节,各类通报、会议等是否过多过滥,是否存在脱离实际现象。官僚主义方面,要重点查摆执法办案中是否公正,有无存在冷硬横推、吃拿卡要、庸懒散奢、办案拖拉、随意变更审判时限、违反程序、滥用职权、为案件说情打招呼等损害当事人权益的行为等问题,是否存在脱离群众、各自为政,推诿扯皮、效能低下等现象。享乐主义方面,要重点查摆是否存有精神懈怠、工作消极、不思进取,追逐名利、贪图享受,工作拈轻怕重、对司法实践中新情况、新问题研究不够,办案质量效率不高,工作安于现状、做老好人等现象。奢靡之风方面,要重点查摆是否存在公务接待铺张浪费、下基层要求超标准接待、违规接受律师或案件当事人吃请和借开会调研考察培训等名义变相旅游等问题。院领导班子和成员个人对照检查材料,要由党组负责同志和督导组审核把关,在民主生活会召开前10天报县委活动办;本院其他党员干警的对照检查材料由分管领导审核把关,并在规定时间内送院活动办。

3、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院党组和机关各党支部,要紧紧围绕为民务实清廉的要求和“四风”问题,集中时间、自上而下召开一次高质量的专题党组民主生活会和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对作风之弊、行为之垢来一次大排查、大检修、大扫除。为保证民主生活会质量,重点把好“三个环节”:一是会前要做好各项准备。院领导班子成员要认真听取群众意见,广泛开展交流谈心活动,认真交换意见。同时要认真制定主民生活会工作方案,在会议时间确定后,院党组要向县委督导组、院机关各党支部要向分管领导及时报告会议召开的时间、主要内容、邀请有关领导列席参加。二是会上要认真查摆问题。班子成员要重点对照“四风”问题进行自我剖析,坚持有一说一、有二说二,敢于揭短亮丑,其他同志进行诚恳的相互批评,既坦诚相见、推心置腹,又不文过饰非、不发泄私愤,真正做到红红脸、出出汗、排排毒。院班子成员还要参加所在支部的组织生活会,做好督导点评工作,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三是会后要做好情况通报。院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结束后,应及时进行全面总结,形成书面报告并附《专题民主生活会纪要》一并报县委活动办。同时要将民主生活会的召开情况、查摆问题、整改措施、努力方向等内容在一定范围内通报,接受群众监督。

(三)整改落实、建章立制(8月中旬至9月上旬)。

1、制定整改方案。按照为民务实清廉的要求,针对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和院各部门查摆出来的突出问题及需要完善的制度,制定整改落实方案。按照问题的轻重缓急和任务的难易程度,逐个提出整改落实的目标、方式、时限和要求,明确分管领导、分管部门,使整改落实工作有章可循。整改方案制定后,采取适当方式向党员、群众公布,做出公开承诺。要把群众意见最大、最不满意的事情,群众最希望办、当前能够办好的事作为整改工作的重点,尽快加以解决。一时难以解决的,要积极研究解决办法,提出中长期解决规划。领导班子的整改方案由一把手组织制定,并在一定范围内公示通报,接受群众监督。党员个人要围绕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解决突出问题制定整改措施。

2、解决突出问题。坚持边教育边实践边整改的原则,在认真抓好县委提出的“六项集中行动”和“八项专项整治”工作的同时,着眼于中央八项规定、省委“28条办法”、“六个严禁”及省高院的“十条措施”,紧扣为民务实清廉的要求,深入开展专项整治工作。通过开展集中廉洁司法教育、司法巡查、执行规范年活动等,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审判和执行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针对人民群众对司法公开的需求和呼声,进一步加大阳光司法的力度,坚持除法律另有规定的该公开的一律公开,该上网的一律上网,以公开促公正,以公正促公信,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对司法活动的了解和支持。对在活动中发现的重大违纪违法问题,要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及时移交纪检监察部门或有关方面严肃查处。

3、健全完善制度。结合查摆问题和专项治理活动,对目前实施的涵盖司法公正、司法公开、司法便民、司法廉洁、审判管理、行政管理和法官行为规范等方面的规章制度进行梳理、评估,并针对不同情况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对经实践检验行之有效、群众认可的,要继续坚持,抓好落实;对不适应新形势新任务要求的,要修改完善;对实际工作中需要而尚未建立的要抓紧研究制定,切实堵塞制度漏洞。通过健全完善相关制度,形成靠制度管人、管案、管事的长效机制。同时,要加强对制度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无视制度现象的发生。

4、做好活动总结。拟定于9月下旬召开全院干警大会,认真搞好教育实践活动的工作总结,并对下一步如何巩固深化教育实践活动成果提出要求,向县委督导组和县活动办作出专门报告。

六、组织领导

本院各部门及干警要统一思想,高度重视,把此次主题教育实践活动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作为加强党建工作的重要内容、作为能力素质提升的重要途径,切实抓紧抓好抓出成效。

(一)建立领导小组。成立由院党组书记为组长、副书记为副组长、其他班子领导为成员的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教育实践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确保活动有序开展。

(二)精心组织实施。本院各部门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措施,精心策划组织搞好主题教育实践活动,使活动内容更加新颖、形式更加多样、载体更加丰富,增强活动的针对性、实效性和吸引力。

(三)坚持统筹兼顾。要正确处理好教育实践活动与审判执行等工作的关系,坚持统筹兼顾,做好结合文章,防止一刀切、左右一个样、上下一般粗。要针对不同部门不同职能任务、不同岗位特点,提出不同的目标要求,突出解决不同的问题;不同环节、不同时间要采取不同的方式措施,确保活动开展符合实际、扎实到位,切实把通过开展教育实践活动激发出来的积极性,及时引导到当前各项工作上来,以活动促工作,以各项工作的进展检验活动的成效,确保教育实践活动和业务工作“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

(四)加大宣传力度。要创新宣传形式和载体,加大宣传力度,做好舆论引导,及时反映本院开展教育实践活动的进展情况和取得的成果,总结推广好做法、好经验和先进典型。在法院内外网开辟“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专栏,院办公室编发专门简报,进一步营造浓厚的教育实践活动氛围。 

(五)严格督促检查。院活动领导小组要加强对教育实践活动的经常性督查,了解通报活动的进展情况,总结交流经验,研究解决问题。对思想上不重视、工作不得力的党支部和个人,要及时提出批评,限期整改,真正做到“思想上真自觉、要求上真严格、每个环节真到位、确保活动真有效”。

 

 

 

                      O一四年二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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