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民委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方案
时间:2014-03-27 11:57:37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国家民委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方案

  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在全党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意见》(中发[2013]4号)和中央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民族工作、民委工作实际,制定国家民委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保持和发展党的先进性、纯洁性,紧紧围绕“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为切入点,以“紧扣两个共同、心系各族群众、提高服务水平”为载体,进一步突出作风建设,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切实解决少数民族群众和广大干部职工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提高做好新形势下各族群众工作的能力,以作风建设的新成效汇聚起推动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强大动力,为实现民族地区与全国一道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坚强保证。

  二、目标要求

  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在国家民委全体党员中开展,重点抓好委机关、委属院校、委属文化事业单位司局级以上领导班子和处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主要任务是: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加深对党的群众路线的理解,牢固树立以人为本、人民至上,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理念;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深入学习领会中央领导同志对民族工作、民委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不断增强服务各族群众、促进民族团结的责任感、紧迫感,保持昂扬向上、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端正学风,改进文风会风,真正把心思用在推动民族工作科学发展上,把功夫下到察实情、出实招、办实事、求实效上;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深入民族地区、深入基层、深入群众,虚心向群众学习,真心对群众负责,热心为群众服务;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坚持廉洁自律,自觉遵守党章,严格执行廉政准则,主动接受监督,净化朋友圈、社交圈,增强反腐倡廉的自觉性;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增强节约光荣、浪费可耻的思想观念,狠刹挥霍享乐的不良风气,做到艰苦朴素、精打细算,勤俭办一切事情。通过深入开展教育实践活动,使党员、干部思想进一步提高、作风进一步转变、党群干群关系进一步密切、为民务实清廉形象进一步树立。

  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要牢牢把握坚持正面教育为主、坚持批评和自我批评、坚持讲求实效、坚持分类指导、坚持领导带头五项原则,把学习教育、查摆问题、建章立制贯穿全过程。广大党员、干部要坚持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坚守共产党人精神追求,开展积极健康的思想斗争,敢于抛开面子、触动灵魂、改正缺点、修正错误,做到醒醒脑、红红脸、出出汗。委机关、委属院校、委属文化事业单位要区别不同情况,找准各自需要解决的突出问题,提出适合各自特点的目标要求和办法措施。要坚持上级带下级、主要领导带班子成员、领导干部带一般干部,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三、方法步骤

  教育实践活动从7月上旬开始,到年底前结束,集中教育时间不少于3个月。着重抓好以下三个环节:

  (一)学习教育、听取意见。(7月8日至8月14日)

  1.召开动员大会。王正伟同志作动员报告,中央督导组组长张玉台同志讲话。

  2.中央督导组组织对委党组及其成员作风情况进行民主评议。

  3.举办党组中心组(扩大)专题学习班。系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十八大以来重要讲话精神,集中交流学习体会。

  4.组织党员、干部重点研读《论群众路线——重要论述摘编》、《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学习文件选编》、《厉行节约、反对浪费——重要论述摘编》。邀请专家学者作专题学习报告。

  5.开展反腐倡廉警示教育。组织参观廉政展览,召开案件分析警示会。

  6.组织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和党的群众路线专题讨论。

  7.听取意见建议。通过召开座谈会、专访、问卷调查、设立意见箱、开设网上邮箱等方式,征求国家民委委员单位、各省区市民族工作部门、各自治州和自治县政府、部分少数民族流动人口较多的东部沿海城市政府、国家民委扶贫点政府,以及机关和直属单位党员干部职工、离退休老同志对国家民委在贯彻落实党的群众路线、为民务实清廉方面的意见建议。

  8.组织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进行督查,发现问题,分析原因,听取意见建议。

  (二)查摆问题、开展批评。(8月15日至9月18日)

  1.召开学习成果交流会。王正伟同志总结学习教育、听取意见环节情况,对做好查摆问题、开展批评环节工作提出要求。各部门各单位负责同志汇报学习情况和体会。

  2.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会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要认真听取群众意见,领导班子主要负责同志要与班子成员逐一谈心,班子成员之间要互相谈心,每个班子及其成员要对照为民务实清廉要求认真撰写对照检查材料。会上,领导班子及其成员既要进行深刻的自我批评,又要进行诚恳的相互批评。会后,要在适当范围内通报民主生活会情况和班子成员的对照检查材料。

  3.督导组进行督导。国家民委派出的督导组全程参与各部门各单位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按照委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要求开展工作。

  4.开展民主评议。邀请司、处、科级党员干部代表,职工代表,离退休干部代表,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代表对委党组及其成员进行民主评议。各部门各单位要组织党员群众代表对本级领导班子及党员领导干部进行民主评议。评议结果在一定范围内公布。

  (三)整改落实、建章立制。(9月19日至10月29日)

  1.集中进行专项整治整顿和监督检查。对各类会议、文件、简报、节庆、评比表彰活动进行认真清理,集中治理文山会海。对领导干部的勤政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各级领导干部落实有关工作和生活待遇规定的情况进行专项检查。继续清理检查“小金库”,全面检查“三公”经费使用情况。每个部门和单位要抓住重点问题,明确责任分工,制定整改落实的时间表。

  2.组织领导班子考核。对软、懒、散的领导班子进行整顿;对存在一般性作风问题的党员、干部,立足于教育提高,促其改进;对群众意见大、不能认真查摆问题、没有明显改进的党员、干部,进行组织处置;对有重大违纪违法问题的党员、干部,及时移交纪检监察机关或有关方面严肃查处。

  3.开展大规模调查研究、掌握实情活动。紧扣民委中心任务,由民委领导班子成员带队,围绕如何把民族工作做成解民忧、惠民生、得民心的工作等问题进行专题调研。

  4.加强民族工作干部队伍建设。采取有力措施,打造一支政治立场坚定、大局意识强、业务能力精,对少数民族、对民族地区、对民族工作充满感情激情的队伍。

  5.完善民族工作、民委工作常态机制。重点完善民委委员制、部际协调机制、对口支援机制、监督检查机制、调查研究机制等,形成推动民族工作和民委工作科学发展的合力。

  6.建立健全作风建设长效机制。重点完善党员干部直接联系群众制度和畅通群众诉求反映渠道制度;建立健全体现群众意愿的科学民主决策机制;健全干部作风状况考核评价机制;建立健全厉行节约、制止浪费制度;制定、修订公务接待管理、会议费管理、因公出国(境)经费管理、国有资产管理、廉政风险防控等制度规定。

  7.召开总结大会。王正伟同志对国家民委开展教育实践活动情况进行全面总结,中央督导组进行讲评。中央督导组组织对委党组及其成员作风情况进行评议。

  集中教育实践活动告一段落后,各部门各单位要继续抓好整改措施的落实,巩固扩大活动成果。

  四、组织领导

  根据中央精神,国家民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在委党组的具体领导和中央督导组的指导下开展。

  (一)成立领导机构。成立王正伟同志任组长的国家民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抽调精干力量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委党组成员结合日常工作分工建立活动联系点。组建7个督导组,全程督导各部门、各单位教育实践活动。

  (二)精心组织实施。各部门各单位要成立相应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要承担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把握进度节奏,解决关键问题。既把“规定动作”做到位,又把“自选动作”做精彩,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三)加强宣传引导。国家民委网站、委属新闻媒体要加强正面宣传引导,突出宣传重点,创新宣传方式,强化宣传效果,引导广大干部群众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精神上来,集聚推动教育实践活动的正能量。

  (四)坚持统筹兼顾。今年,民族工作和民委工作任务十分繁重。各部门各单位要把组织开展教育实践活动与有力促进党员、干部履职尽责结合起来,把开展活动作为推进中心任务的重要机遇和强大动力,做到两手抓、两促进,推动民族工作再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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