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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景宁畲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时间:2013-11-06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分享到:

景宁畲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2009114在景宁畲族自治县

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景宁畲族自治县人民法院院长  李栽标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景宁畲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县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08年,县法院在县委的领导和县人大及其常委会、上级法院的监督指导下,在县政府、县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成绩。全年共受理各类审判、执行案件1104件(含旧存46件),同比上年增加32.2%;办结1015件,结案率为91.9%;诉讼标的额7585万元,同比上年上升134.3%;存案工作量1.05个月,办案效率考核位列全省前茅,为建设“平安景宁”,维护社会稳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依法履行审判职能,服务大局意识进一步强化 

(一)依法惩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全年共受理一审刑事案件92件,结案率100%,共判处罪犯154人。一是坚持严打斗争不动摇。全年共审结抢劫、盗窃、强奸等暴力犯罪和侵害财产型犯罪案件13件,判处罪犯30人。二是依法惩处职务犯罪。狠抓国家公职人员贪污、受贿、挪用公款等犯罪案件的审理。共审结此类案件9件,判处罪犯23人,涉及副处级干部1人,科级干部3人。三是依法打击各类经济犯罪。重点惩处破坏生产经营、盗伐林木等犯罪,共审结上述案件3件,判处罪犯5人,并对经济犯罪案件,依法适用罚金等附加刑。四是积极开展审判延伸工作。全年共向40件刑事案件的66名被宣告缓刑的人员发放了《缓刑告知书》,所有被宣告缓刑的人员无一重新走上犯罪道路,帮教工作效果明显。 

(二)积极调处民商纠纷,努力化解社会矛盾 

民、商事审判工作严格按照“能调则调,当判则判,调判结合,案结事了”的十六字方针,耐心细致地化解纠纷,妥善处理各类损害赔偿、婚姻家庭、劳动争议等民事案件,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受国内外经济形势以及诉讼收费门槛降低、民诉法修改后级别管辖调整等因素的影响,今年县人民法院民、商事案件收案数量大幅度攀升。全年共受理各类民、商事案件688件,诉讼标的额6362.5万元,同比上年分别增加了38.2%160.2%。针对这一实际,我院在民、商事审判工作中强调做到三个注重:即强化大局意识,注重调节保护;强化审限意识,注重审判效率;强化调解意识,注重审理效果。全年民、商事案件调解率达47.9%,同比上年提高4%;一审服判率95.3%,同比上年提高3.8% 

(三)执行工作联手并进,强化力度保障权益 

全年共受理执行案件306件,执结282件,执结率92.2%,有效执结率65.3%,执结标的额1345.6万元。共对15名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的被执行人依法采取了拘留强制措施。一是着力解决执行积案。全年共开展两次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使“执行难”问题得到有效缓解。二是加强对弱势群体的保护。涉及农民工、人身损害赔偿、赡养、抚养等案件优先执行。三是实行“阳光执行”。对执行查证情况,在规定时间内给予申请人答复和反馈。及时召开执行听证会,消除当事人误解。严格按照《委托评估与拍卖暂行规定》,对执行标的物进行评估与拍卖。四是强化制度创新。2008,我院推行的《被执行人为公务员的案件通报制度》和《当事人申请回避执行案件实行相互委托执行》两项制度在实践中取得明显成效。在有关部门的全力配合下,5件被申请执行人为公务员的案件得到迅速有效执结。 

(四)加强信访工作,息诉罢访成效明显 

树立信访工作一盘棋思想,努力构建四到位的大信访格局,即:源头防控到位,要求在立、审、执的各个环节都重视化解矛盾,力求从源头上减少上访诱因;工作职责到位,信访工作实行归口管理,分工协助,明确职责;处理机制到位,建立领导接访机制、处理突发性信访事件机制,确保信访工作有章可循;包案处理到位,对信访老户案件实行定领导、定人员、定时间、定责任的工作模式。全年共处理人民群众来信25件次,接待来访151人次。圆满化解了多起上访案件,被县委评为“奥运期间信访维稳工作先进单位”。 

二、推行惠民措施,司法为民宗旨进一步落实 

(一)实施司法救助,彰显司法爱民 

全面执行关于司法救助工作的相关文件精神,进一步扩大司法救助范围,切实保护社会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充分关注特殊群体的司法需求,加大司法救助力度,为年老体弱或经济困难的当事人及时联系司法救济途径。对低保人员、五保户以及没有固定生活来源的残疾人、孤儿等减、免、缓交诉讼费。全年共为经济确有困难的当事人提供司法救助8人次,提供司法救助金1.85万元,共缓交、减交、免交诉讼费6.8万元。 

(二)加强窗口建设,实现司法便民 

加强立案窗口建设,推行咨询、立案、保全一站式服务。畅通诉讼的绿色通道,在立案窗口设置导诉台,安排导诉人员,为当事人提供起诉书撰写指导等服务。实行首问负责制、立案释明制,方便当事人问询和起诉,依法告知和提示当事人诉讼风险,正确引导当事人理性诉讼。开展上门立案、电话立案、表格式立案和口头立案等便民措施,方便当事人诉讼,减轻当事人的经济负担;完善立案环节的调解速裁机制,全年通过立案速裁调解案件107件,占同期审结民事案件的19.3%,大大降低了人民群众的诉讼成本,提高了案件的审理效率。 

(三)开展巡回审判,体现司法亲民 

坚持司法为民的执法宗旨和便民原则,扎实开展巡回审判、送法下乡活动。在全县设立22个便民诉讼联系点,从各乡镇聘请了22名便民诉讼联络员,形成了以4个巡回审判点为中心,22个便民诉讼联系点与联络员为依托,对接法官为触角的便民诉讼网络。全年共开展巡回审判210人次。依此实践经验所撰写的调研文章《基层法院巡回审判工作的思考》一文得到了上级法院的充分肯定。 

三、坚持改革创新,实现司法能力进一步提升 

(一)讲求审执艺术,服务经济发展 

按照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台的《关于运用审判职能全力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指导意见》,针对今年各类金融借贷纠纷案件大幅上升的实际,切实采取措施,服务经济发展。一是对涉及被告为同一企业或个人的系列案件,要求审判人员统一认识,做好预案,在立、审、执的各个环节,制定统一的裁判尺度,切实保护各个诉讼主体的合法权益。二是慎用查封、扣押、冻结等保全措施,尽量降低对有发展前景,暂时存在困难的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影响。更多运用和解制度,努力促成企业和债权人达成协议,让企业卸去负债重压,改善管理,尽可能挽救涉案企业。三是慎用各类惩罚性条款和制裁性规定。对资信良好,暂时陷入困境的非故意违约企业债务人若无其他违法情形,不再适用追缴等民事制裁措施。四是积极向有关部门提出司法建议,建立金融风险防范互动机制。做好与政府、金融监管部门的沟通联络,统筹协调相关案件的处理和风险的防范。 

(二)强化审判管理,案件质效提高 

依托审判质量效率评估系统,进一步强化案件流程管理。在坚持合议庭负责制的同时,院、庭长通过主审、旁听、例会、签发等多种形式,把好疑难或社会影响较大案件的质量关。对案件质量评查制度进行了完善,制定了更为符合审判工作特点的案件质量评估标准和评查体系。全年上诉案件被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改判或发回重审的8件,检察院提起抗诉1件,一审裁判正确率达98.9% 

(三)主动适应改革,促进依法行政 

行政审判推行指定管辖制度后,行政审判庭的工作格局发生了新变化。针对这一实际,我院及时对行政审判工作的重点进行了调整。一是积极探索行政审判新模式,严把立案关口,提前介入,开展诉前协调,使一大批行政案件在立案审查阶段就得以及时协调,全年行政审判案件立案仅2件。二是着力寻求解决行政争议的新方法,通过和解方式尽力化解行政机关与行政管理相对人之间的矛盾与纠纷。三是继续依法审查行政机关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及时提出司法建议,支持和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四是审查行政机关申请强制执行的非诉行政案件,共裁定准予执行14件,确保行政机关有效履行社会管理职能。 

(四)重视信息宣传,提升法院形象 

今年以来,县人民法院主动适应新形势、新要求,充分发挥信息、宣传工作促进全局工作的推动作用。全年86篇有关审判管理经验、创新工作制度和廉政建设等方面的信息分别被最高人民法院、省高级人民法院和市中级人民法院采用,信息工作考核突破性的位列全市前三名;宣传工作亮点频现,100余篇宣传稿件被中央级、省级、市县级媒体采用,较好发挥了法制宣传教育的作用。 

四、强化队伍管理,干警素质得到进一步提高 

坚持以人为本,始终将队伍建设作为法院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创新措施,强化教育和管理,不断提高队伍的整体素质。一是突出干警政治素质培养。认真组织开展学习“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和“大学习大讨论”等主题教育活动,切实改进审判工作作风。二是强化队伍建设。充分调动干警学习钻研业务知识的热情,广泛开展岗位大练兵、审判经验交流会以及专项业务技能竞赛等活动,促进法官审判理论知识和实践操作水平的提高。同时,适时对部分干警岗位进行了调整,优化队伍结构,激发队伍活力。三是廉政建设惩防并举。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和各项廉政纪律规定,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坚持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经常抓,抓经常”的思路,在原有的廉政管理制度基础上,建立了《法官调解八不准》、《非职务行为过问案件登记制度》,有效杜绝人情案、关系案的发生。 

五、增强党的领导和人大监督意识,指导思想进一步端正 

(一)坚持党的领导 

认真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工作的决定》,从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持自觉服从党的绝对领导,坚持用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指导审判实践,坚持重大事项、重要工作及时向县委汇报,积极争取党委、政府的重视和支持,保证了法院工作沿着正确的政治方向健康发展。 

(二)不断增强宪法意识,主动接受人大政协监督 

认真贯彻执行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正确处理好接受监督与依法独立审判的关系,坚持重大事项和重要工作部署主动向人大常委会报告。邀请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重大案件庭审,召开工作座谈会,认真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及时采纳以改进工作。 

(三)积极推进司法民主,不断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 

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的参审和监督作用,全年7名人民陪审员共参与一审普通程序案件审理110件,占同期普通程序审理案件数的35%。同时,新增选的7名人民陪审员也已经顺利通过人大常委会的任命。 

回顾一年来的工作,我们深切地感受到,上述成绩的取得,是县委正确领导的结果,是县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监督的结果,也是县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关心支持的结果。在这里,我代表县人民法院全体干警对一直以来关心与支持法院工作的同志们表示衷心的感谢!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法院工作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一是队伍素质还不能完全适应形势任务需要。二是办案质量和效率还有待提高,执行难的问题还没有得到根本解决。三是对审判权、执行权的内部监督管理还存在薄弱环节,审判权、执行权运行诸环节的制约机制还有待完善。同时,法院工作中也还面临着一些困难:一是人民法院人难进,人难留,法官断层现象突出的问题短期内难以得到根本性解决。二是涉诉信访问题仍然比较突出,给人民法院工作带来较大的压力。三是法院信息化建设仍然比较滞后,跟不上上级法院审判管理的要求。对此,我们将高度重视,采取更加务实有效的措施予以解决。 

各位代表: 

新的一年里,我们将继续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坚定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坚持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的指导思想,紧紧围绕县委工作大局,在工作思路上更加注重落实科学发展,更加注重促进社会和谐,更加注重推进司法公正,更加注重加强队伍建设,继续深化落实“三项承诺”,不断改进审判管理,认真履行各项审判职能,为我县经济科学发展、社会和谐稳定提供良好的司法保障。今年,我们将着重抓好以下工作: 

(一)围绕中心,全力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坚持从稳定和发展的大局出发,牢固树立服务意识,进一步提高全院干警的政治敏锐力和洞察力,提高驾驭复杂局面、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的司法能力。杜绝和克服“就案办案”现象,注重法律效果、政治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深化服务举措,不断增强审判服务大局的针对性、高效性和前瞻性。以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融入到景宁“全国十强、基本小康、文化基地”的建设当中。 

(二)和谐司法,大力加强审判执行工作 

认真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坚持惩罚和教育相结合,做到既有力打击和震慑犯罪,又尽可能减少社会对立面,确保社会稳定。积极稳妥的审理民、商事案件,充分关注民生,注重对弱势群体的司法保护,最大限度的减少不和谐因素。积极探索和完善协调解决行政争议的途径和方法,尽力消除因行政争议引起的社会矛盾。加大执行力度,规范执行行为,创新执行方法,强化执行措施,最大限度、及时有效地依法维护好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实现。进一步落实司法便民、利民措施,强化诉讼指导,落实司法救助,让人民群众打得起官司,人身权、财产权得到有力保护。 

(三)开拓创新,着力打造法院特色工作 

结合景宁实际,今年将着力做好以下三项工作。一是构筑铁案工程。狠抓案件审判质量,继续完善和健全科学合理的审判质量绩效评估考核体系,在二审改判和发回重审比例和结案率等方面进行严格考核,促进案件质量的提高。二是建立畲乡流动法庭。在原巡回审判工作的基础上,以畲乡流动法庭为平台,着力探索巡回审判工作的新思路、新举措。最大限度地解决立案难、诉讼累等问题。努力将巡回审判工作打造成为我院司法为民的特色工作、亮点工作、品牌工作。三是开展法官自主培训。积极探索欠发达地区审判力量严重不足,法官审判业务素质相对较低的情况下,如何开展法官自主培训,提高法官政治业务水平等方面的新机制、新途径。 

(四)积极进取,努力提升司法为民能力 

推进立案、信访“文明窗口”创建活动,提升服务效果。落实案件审限跟踪、催办和督办制度,强化对审判和执行活动的监督制约。积极开展“判前说理说法、判后释法答疑”工作,强化对当事人的法制教育,实现案结事了。强化管理,加强培训,借助庭审数字系统,继续开展好庭审观摩等岗位练兵活动,不断提升法官的法律适用能力、庭审驾驭能力、诉讼调解能力、判决说理能力、判后释疑能力,使案件质量、调解率、执行率、社会满意度等方面有较大的提升。 

(五)廉洁自律,狠抓干部队伍作风建设 

明确抓队伍的主要目标,着眼于严格、公正、文明司法,贯彻为民、务实、清廉的要求,不断提高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素质。明确当前队伍建设重点,改进思想作风,着力解决不进取的问题;改进司法作风,着力解决不公正的问题;改进工作作风,着力解决不务实的问题;改进领导作风,着力解决不和谐的问题;改进生活作风,着力解决不自律的问题。以“创学习型法院,做思想型法官”活动为平台,始终不懈地狠抓队伍建设,全力打造一支“职业、团结、奋进”的法官队伍。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我们将按照县委统一部署,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以“公正司法,一心为民”为指针,积极践行“三个至上”指导思想,围绕“公正与效率”的工作主题,以不懈的努力和卓有成效的工作,全面开创人民法院工作新局面,为实现我县社会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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