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年伊始,喜讯传来!日前,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决定,命名100个中基层法院为“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景宁畲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榜上有名。 
景宁法院紧扣“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创建目标,按照浙江高院“办案最公、用时最少、老百姓司法获得感最强”要求,扎实推进丽水中院部署开展的司法公正感受度提升工程,并以景宁县委部署的“合力破解执行难 助力共富新畲乡”专项行动为切入点,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司法公正感受度,奋力推进法院高质量发展。曾先后获评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全省执法办案成绩突出集体、全省法院集体二等功。2022年, 我院案件质量综合指数位列全省第三、全市第一。 景宁法院依靠党委领导,努力营造民族地区最佳司法环境,全力推动解决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推动县委召开法院工作会议,专题部署执行专项攻坚。攻坚期间,实际执结案件同比上升220.9%;执行到位金额同比增长53.57%。其中,化解10年以上执行积案252件,包括20年以上127件。该项工作经验被市委在全市推广。坚持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贯穿于审判执行全过程,设立双语岗(畲语),开辟涉畲绿色通道,出台《关于加强少数民族法律援助和司法救助工作的规定》等,努力帮扶困难群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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