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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队伍建设年”暨廉洁司法教育主题征文和廉政格言警句征集活动的通知(景法[2016]13号)
时间:2016-03-09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分享到:

本院各部门:

根据本院《关于开展“队伍建设年”活动的实施方案》和《2016年廉洁司法集中教育活动实施方案》的要求,决定开展党风廉政建设主题征文和廉政格言警句征集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题征文

1、征文内容:紧紧围绕“队伍建设年”活动和党风廉政建设撰写论文,为推进法院队伍及党风廉政建设支高招、献良策。

2、征文时间:即日起至201645止。

3、报送要求:各庭室、各部门撰写论文不少于1篇,并于201645前送政治处。

4、论文格式:字数在2000字以上,最多不超过5000字。论文标题为小二号中宋,一级标题用方正黑体,正文用GB2312体。

5、组织评选:征文结束后,本院将邀请由有关专家、院领导组成的评选小组从中评选出优秀论文一、二、三等奖若干名,进行奖励表彰,并择优选送若干篇参加上级法院优秀论文评选。

二、廉政警句格言征集

1、作品要求:

1)贴近法院工作实际,紧紧围绕司法理念、司法公正、司法作风、司法廉洁、司法为民等内容编写廉政警句格言。作品力求原创,严禁抄袭。

2)作品要突出反腐倡廉主题,弘扬正气、鞭笞腐败、积极健康。

3)文风朴实、语言精炼、通俗易懂、观点新颖、寓意深刻、时代感强。

2、征集时间:即日起至201645止。

3、任务要求:鼓励干警人人参与。各庭室、部门创作廉政格言警句不少于5条(句),并注明作者姓名,汇总后以庭室、部门为单位,于201645前报政治处。

4、组织评选:为鼓励广大干警积极参与,征集活动结束后,本院将邀请由有关专家、院领导组成的评选小组从中评选出优秀廉政警句格言一、二、三等奖若干条(句),进行奖励表彰。并择优推荐参加市中院廉政格言警句评选。

三、其他要求

1、本院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开展主题征文和廉政格言警句征集活动在推进“队伍建设年”活动中的重要意义和作用,积极发动和鼓励干警参与论文撰写和警句格言创作。

2、各部门领导和业务骨干要积极带头参与论文撰写和警句创作,并按时限要求抓紧完成,择优上报。

3、本次论文和廉政格言征集活动的完成情况,将作为本院岗位目标责任制年终考核的重要依据。

                           

                        二0一六年三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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