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处完成下列主要本职工作无差错的,得基本分,出现差错并造成影响的,每件次扣1分: 1、办理本院党组决定的有关干部、组织工作事项;协助地方党委、院党组做好干部协管工作; 2、负责法官等级、法警警衔评定晋升及法官职务任命审核、申报工作,做好本院干警的考核考察及职级调整工作; 3、负责本院干警的录用、选调考察、接收工作,认真做好干警的组织调动、任免、奖惩等人事管理工作; 4、办理本院干警的劳动工资、保险福利、计划生育、人事档案、人事统计等工作; 5、负责院机关工、青、妇、离退休老干部的组织管理和协调工作; 6、负责法院队伍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认真抓好集中学习和协助党组抓好院中心组理论学习; 7、完成上级法院下达的干警培训工作任务;做好本院干警的学历教育和非学学历教育、培训的相关工作; 8、在院考评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签头做好本院岗位责任制的修订、实施与考核工作; 9、负责办理干警的考勤、请销假工作,配合督查部门及相关人员抓好日常巡视检查,并对检查情况作出具体记录,适时通报检查情况; 10、负责人民陪审员的选拔、管理、考核、表彰等工作,建立人民陪审员工作档案; 11、办理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