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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表彰2013年度庭审观摩、优秀裁判文书(景法[2014]9号)
时间:2014-01-23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分享到:

为深入推进“争先创优”活动的开展,进一步加强司法规范化建设,不断提高法官的庭审驾驭能力、裁判文书质量和书记员的庭审速录技能,更好地适应法官职业化建设的需要,树立人民法院和人民法官的良好形象,2013年我院继续认真开展了庭审观摩、优秀裁判文书评选和庭审速录技能竞赛活动。经院内外评委的认真打分评定,共评出观摩庭获奖者2名、优秀裁判文书6份、庭审速录技能优胜者3名。现经院党组研究决定,对下列获奖人员予以表彰:

一、优秀观摩庭主审法官3名):

[2013]丽景刑初字第50号案 主审人:陈孟礼

[2013]丽景民初字第310号案 主审人:叶俊涛

[2013]丽景刑初字第66号案 主审人:吴昱婧

二、优秀裁判文书6份):

1、一等奖:

[2013]丽景商初字第90号民事判决书 制作人:冯丽燕

2、二等奖:

[2013]丽景刑初字第52号刑事判决书 制作人:吴昱婧

[2013]丽景民初字第10号民事判决书 制作人:叶俊涛

3、三等奖:

[2012]丽景民重字第1号民事判决书 制作人:蒋达成

[2013]丽景刑初字第50号刑事判决书 制作人:陈孟礼

[2013]丽景商初字第332号民事判决书 制作人:毛娟英

三、庭审速录能手(3名):

 晶、尤姗姗、潘明娟

 

希望各获奖人员在今后的工作中,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再创佳绩,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主题,积极践行“八项司法”要求,多出精品,多出成绩,努力开创法院各项工作新局面。广大干警要认真学习他们刻苦钻研、精益求精、锐意进取的精神,积极开展争先创优活动,进一步提高裁判文书和案件庭审质量、提高速录技能,增强司法能力,提高司法水平,为促进我院审判、执行等各项工作的不断进步与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O一四年一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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