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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廉政要闻]越织越密的"天网" 从三维角度看反腐零容忍
时间:2014-11-21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分享到:
        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是一场输不起的斗争。中央领导同志多次强调,要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老虎”“苍蝇”一起打,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

  党的十八大以来,正风反腐的显著成效有目共睹,对腐败分子的高压态势持续保持。在这场输不起的斗争中,我们党零容忍的态度究竟有多坚决?

  X轴:时间

  反腐没有“退休”时,“平安着陆”言之太早

  有媒体近日报道,今年以来广东省纪委通报查处的退休官员中,仅厅级干部就有10人。

  而在更早一些的10月11日,退居二线已达8年之久的江苏省委原常委、秘书长赵少麟被查的消息在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发布后也曾引起强烈反响。

  曾几何时,在一些贪腐官员的心中,退休便意味着“平安着陆”:只要在位时没有东窗事发,退休后便可颐养天年。

  这种畸形的心态直接导致了官场上的“59岁现象”——有些官员想赶在退休前“疯狂捞一把”,退休后拍屁股走人。

  而如今,在零容忍的反腐高压态势下,“退休等于平安着陆”的黄粱美梦不堪一击。

  有评论指出,干部可以退休,反腐没有“退休”时。法治社会,退休不代表过了法律的追溯时效。只要“屁股”不干净,退休照样会被追究。

  随着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对案件线索的“大起底”,以及巡视工作的不断加强和完善,一批退休官员进入办案人员的视野。

  据不完全统计,党的十八大以来,退休或退居二线的被调查官员仅副省级及以上便有郭永祥、陈柏槐、阳宝华、徐才厚、周永康、赵少麟等人。

  与此同时,从部委到地方,各级纪检监察机关频频查处退休贪官,持续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

  “一个个退休官员被查的案例表明,过了退休这道线并不意味着‘平安着陆’。随着反腐走向深水区,退休不等于进入‘保险箱’,不能享有法外豁免的特权。”中央党校教授林喆说。

  Y轴:地点

  加强国际追逃追赃,消除腐败避风港

  11月16日,在澳大利亚举行的二十国集团领导人第九次峰会发表公告称:“我们核准支持增长和抗风险的《2015—2016年G20反腐败行动计划》。我们正采取行动建设反腐败合作网络,包括加强司法互助,返还腐败资产,拒绝为腐败官员提供避罪港。”

  而在此前结束的APEC北京会议周里,亚太经合组织成员经济体通过了《北京反腐败宣言》,APEC反腐败执法合作网络也正式运行。

  这一系列举措释放的信号强烈且清晰:一些贪官外逃目的地将不再是腐败避风港。

  就在今年1月召开的十八届中央纪委第三次全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不能让国外成为一些腐败分子的‘避罪天堂’,腐败分子即使逃到天涯海角,也要把他们追回来绳之以法。”

  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纪委书记王岐山在这次全会所作的工作报告中也明确指出,加大国际追逃追赃力度,决不让腐败分子逍遥法外,给妄图外逃的腐败分子以震慑。

  近年来,各地不时爆出大小贪官外逃的消息,其转移境外的不菲财产更是频频触动公众的神经。如今,在国内反腐高压态势下,有人担心,是否会有更多的贪腐官员将不当得利转至境外,甚至引发一股“外逃潮”?

  “不管腐败分子跑到哪里,跑出去多久,我们都要一追到底,将其绳之以法……”10月10日,中央纪委副书记、监察部部长、中央反腐败协调小组国际追逃追赃工作办公室负责人黄树贤在接受采访时表示。

  就在同一天,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外交部等四部门联合发布了《关于敦促在逃境外经济犯罪人员投案自首的通告》,敦促在逃境外经济犯罪人员2014年12月1日前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自动投案。

  此前,中央纪委召开中央国家机关有关部门国际追逃追赃工作座谈会,并在机关内部整合成立国际合作局;公安部部署开展“猎狐2014”行动;最高检部署开展为期半年的职务犯罪国际追逃追赃专项行动……

  截至11月17日,仅“猎狐2014”专项行动便在开展110多天时间里从56个国家和地区抓获在逃经济犯罪嫌疑人288名,缉捕数远超去年全年总和。其中,抓获潜逃10年以上的21人,从美国、加拿大等发达国家抓获84人,有126人投案自首。

  Z轴:人物

  从官员本人到其配偶、子女等身边人,零容忍统统适用

  7月29日,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发布的一条消息在国内外引起强烈反响:《中共中央决定对周永康严重违纪问题立案审查》。

  这正是习近平总书记去年1月在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所讲的一句话的最好注解:“不论什么人,不论其职务多高,只要触犯了党纪国法,都要受到严肃追究和严厉惩处,决不是一句空话。”

  一方面,不管是多大的“老虎”,只要以权谋私、贪赃枉法,都难逃被打落马下的结局;另一方面,不管是官员本人,还是配偶、子女等身边人,只要利用官员手中的权力牟私,都必将被追究问责。

  10月17日,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对原铁道部副总工程师、运输局局长张曙光受贿案作出一审判决:张曙光因受贿4700余万元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张曙光除了自己直接收受贿赂外,还多次通过情妇罗某收受财物。罗某因涉嫌犯罪也已被立案调查。

  “‘身边人’成贪腐暗道重灾区,属于腐败变异的新形式,是由单兵作战变为家庭、家族、利益团体参与。”国家行政学院教授杨伟东认为,随着反腐力度不断加大,非正常利益往来的花样越来越多,越来越隐蔽,且科技含量变高。

  9月4日,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对淄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原党委书记张洪亮一案作出终审判决:张洪亮因犯受贿罪、贪污罪、挪用公款罪被判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本案的最大特点是,除了张洪亮本人以身试法外,其妻子、女儿、妻兄、妻弟、妻妹均牵涉其中,分别受到党纪、政纪和法纪处分。

  如此“一人当官全家涉腐,一人落马牵出全家”的现象并非个例。纵观近来落马的贪腐官员,不少案件都存在“家人涉腐”的问题。

  在持续保持的反腐高压态势下,“零容忍”的态度不仅只针对领导干部本人,对其身边人同样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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