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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宁法院出台人员分类学习制度强化素质提升
时间:2017-11-27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分享到:
 

景宁法院出台人员分类学习制度强化素质提升

 为进一步强化法院司法能力建设,打造“学习型法院”,景宁法院在单一讲授式培训、多媒体视频教学等基础上,根据员额法官、法官助理、执行员等各类人员不同身份特点,制定出台《景宁法院人员分类学习培训管理制度》,切实提高业务培训效果。主要做法:一是固定时间,形成学习常态。除临时召开会议、紧急工作等特殊情况外,坚持做到每月第一周的星期一或星期三晚上固定时间进行统一学习。对学习内容、学习方式等通过微信、法务通提前发布,并做好学习纪录。同时坚持日常学习与定期学习相结合,形成学习经常化、常态化。二是丰富内容,突出学以致用。以支部为单位,全院干警通过“三会一课”、前往爱国主义教育及党风廉政教育基地现场学习等进行政治学习。开设分类学习班,员额法官选择自己擅长领域做中心发言,以案例讨论分析方式轮流开讲,法官助理则通过邀请资深法官专题讲座进行业务学习。三是分类负责,提升学习成效。各支部、各类人员学习组均确定一名联络员,定期制定学习计划,同时将学习计划及学习情况报政治处。联络员需提前通知培训主讲人员,协助做好前期准备工作,印发学习内容或课题提纲,可选择进行PPT展示等教学方式尝试。各类人员也可应邀或主动参与跨类型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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